这类行为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,情节严重、影响非常恶劣,常见就是5-10年有期徒刑,但她认罪态度好、主动担责,最终判了七年。
说不后悔是假的,冰冷的镣铐和漫长的刑期,让林诗诗终究还是泛起了彻骨的悔意。
如果当初她没有鬼迷心窍,没有选择与郑家与虎谋皮,试图借力去踩压江家、算计江宁,那么事情根本不会发展到这一步。
最多,也就是因为截留钱和药品,被查实后判个一两年。
那笔七百二十块的汇款,她完全有能力偿还,只要退了钱,归还了药,表现出悔过态度,刑期甚至还能再往下减。
可就是那一念之差,贪欲与妄念,将她彻底拖入了深渊。
此刻说什么都晚了,她只能在法警的注视下,颤抖着手指,在那份决定她未来八年命运的判决书上,签字、画押。
判决生效后,这类的特殊案件,并没有常规的上诉缓冲期,下午林诗诗就被押上了车,送往指定的军事监狱服刑。
这意味着,她将在一个管理更为严格、与外界联系更为困难的环境中,度过接下来的八年。
与此同时,法庭向其原工作单位阳市棉纺厂进行了正式通报,棉纺厂随即做出了开除其临时工的处理。
另一波人,两位身着笔挺制服的公安同志来到江家,此行目的,是来履行一项程序:退还赃款赃物。
他们向江老爷子及江宁出示了相关文件,并将一个牛皮纸信封和一小瓶药放在了桌上,语气郑重:
“江老,江宁同志,这是经查实,由林诗诗非法占有的款项和药品,现依法退还给你们。请点收一下,在这张收条上签个字。”
江宁确认无误后,在指定位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语气平和地致谢:“谢谢!麻烦两位同志了。”
“不麻烦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……”公安同志收好回执,又简单说了几句,便告辞离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