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熊掌!”
许大茂一脸兴奋的说道:“也是哥们我运气好,撞见了他们村宰了头黑瞎子,所以花高价钱买了一只。”
“村长那老头说给我选一只最好的,说是右前爪。”
嚯!
熊掌?
陈钧低头往袋子里一瞅,还真是一个黑黢黢的熊掌。
这玩意长的挺糙,但确实是顶级食材。
“吃这玩意犯法吧?”陈钧下意识的嘟囔了一句。
许大茂一愣:“犯法?犯什么法,我吃个熊掌招谁惹谁了?”
哦,确实不犯法。
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七十年才颁布的,距离现在还早着呢,这年头什么野味都能吃。
“不犯法,但你被村长老头忽悠了,最好的是左前掌。”
因为熊这种动物是用前爪子扒拉着吃东西,有事没事还舔着玩,所以前掌心的老茧比后掌薄很多,不仅质地更加的柔软,营养也最高。
至于为什么左前掌最好,是因为熊都是左撇子。
“嘿,那老头居然敢忽悠我,等改天再去放电影,我就把钱要回来。”许大茂顿时有些不高兴了。
他堂堂放映员,去哪个村里放电影不都是最受欢迎的人嘛。
这老头坑自己的钱,不怕得罪自己?
“算了,三块钱买只熊掌,已经赚了。”陈钧摆了摆手:“这熊掌你想怎么料理?”
“怎么都行,你看着来。”
在做饭这方面,许大茂无条件相信陈钧,丝毫不担心会浪费掉熊掌。
毕竟,如果连陈钧都做不好熊掌,那他许大茂也找不出来第二个能做熊掌的人。
说完许大茂还补充了一句:“做好了就在你家喝点,我那里还有一瓶通州老窖。”
“嗯,行。”
陈钧想了想便点头答应了下来。
他也挺好奇红烧熊掌是什么味道,为什么能被称为八珍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