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叔鹤轩摇了摇头,声音里带着几分真心实意的叹服:
没有。京城的鱼多是清蒸,讲究个字,可这酸汤里的鲜,是活的。
——像这山里的水、这寨子里的风,是关在四九城里学不来的。
杜齐樟没说话,筷子却没停过。
他夹了一块腊排骨,骨头上肉不多,但嚼起来满口烟熏的香气,配一口糯米酒,眉头微微舒展开来。
——这少年平时绷着一张脸,吃东西的时候倒是最放松的。
酒过三巡,柴火终于被点着了。
的一声,松木烧起来,火光冲天,将半边鼓楼都映成了橘红色。
芦笙响了——不是一支,是三四支同时吹起来,低沉浑厚的声音像是从地底下涌出来的,震得人脚底板都发麻。
阿糯一把拽住子叔鹤轩的手腕:起来!跳芦笙舞!
我不会——子叔鹤轩还没说完,人已经被拖进了圈子。
芦笙舞的步法说简单也简单,说难也难——围着篝火逆时针转圈,脚步一踏一踢,膝盖微屈,腰要跟着摆。
可苗家人跳了几十年,那腰肢扭起来行云流水,子叔鹤轩这京城里长大的贵公子,一脚踏出去差点踩到自己的袍角,踉跄了一下,月白锦袍在火光里旋出一抹白影。
围观的寨民爆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。
腰——要摆!阿糯在他旁边喊,自己腰扭得像风吹柳枝似的。
子叔鹤轩咬了咬牙,硬着头皮跟着扭。
杜齐樟在旁边看得嘴角直抽,正幸灾乐祸呢,另一个姑娘已经冲过来,一把抓住他的手:黑衣郎君你也来!
杜齐樟:
他倒是比子叔鹤轩利索些——将门子弟,马步底子好,三圈下来居然踩准了节拍,踏步踢腿有模有样,引得旁边几个苗家少女连连叫好。
他耳根微红,不知是被火烤的还是被夸的。
最要命的是对歌。
苗家的姑娘们围着火堆唱起了飞歌,高亢嘹亮的调子直冲夜空,唱的是远方的客人到寨来,喝碗米酒莫嫌怪。